1、斜巷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不影响矿井正常提升作业及各种大型设备和材料的安全通过。各类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力求简单、安装方便、便于维护和试验。
2、有驱动装置的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断电后恢复供电时应具有自动正常工作的功能。
3、斜巷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应具有真实反映档车装置开启、关闭状态的监示信号,并可实现闭锁。
4、跑车防护装置应具有吸能装置和合理的拦阻结构。
5、吸能装置安装基础的强度必须满足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破坏能量的要求。
6、挡车装置宜设计成单向迫开式,向上提升车辆接近挡车装置时,因系统发生故障挡车装置不能自动开启时,能使车辆顺利通过,不致造成断绳事故。
倾斜井巷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2、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3、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4、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5、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6、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斜巷长度小于60m,至少装设一道跑车防护装置,60m至150m至少设二道跑车防护装置,超过150m至少设三道跑车防护装置。